出名的白癜风医院 https://m-mip.39.net/m/mipso_4910787.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》的通知 各省、自治区建委(建设厅),直辖市建委(规委)、规划局,计划单列市建委、规划局: 现将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》印发给你们,从发布之日起执行。 年10月25日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统一城市规划技术文件的内容和深度,依据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》制定本细则。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、市、镇以及未设镇的县城。 第三条本细则是和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》配套的具体规定,编制城市规划除遵守本细则外,尚应符合其他有关标准、规范的规定。 第四条城市规划设计成果一般由三部分组成: (一)规划文本:表达规划的意图、目标和对规划的有关内容提出的规定性要求,文字表达应当规范、准确、肯定、含义清楚。 (二)规划图纸:用图象表达现状和规划设计内容,规划图纸应绘制在近期测绘的现状地形图上,规划图上应显示出现状和地形。图纸上应标注图名、比例尺、图例、绘制时间、规划设计单位名称和技术负责人签字。规划图纸表达的内容与要求应与规划文本一致。 (三)附件:包括规划说明书和基础资料汇编,规划说明书的内容是分析现状、论证规划意图、解释规划文本等。 第二章总体规划 第五条编制总体规划需收集的基础资料一般包括以下各项: (一)市(县)域基础资料 1.市(县)域的地形,图纸比例为1/~1/; 2.自然条件:包括气象、水文、地貌、地质、自然灾害、生态环境等; 3.资源条件; 4.主要产业及工矿企业(包括乡镇企业)状况; 5.主要城镇的分布、历史沿革、性质、人口和用地规模、经济发展水平; 6.区域基础设施状况; 7.主要风景名胜、文物古迹、自然保护区的分布和开发利用条件; 注明:本转载文章仅用于分享,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。推送文章可能未能事先与原作者取得联系,或无法查证真实原作者,若涉及版权问题,敬请后台联络授权或议定合作,我们会按照版权法规定第一时间为您妥善处理!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:http://www.13801256026.com/pgsp/pgsp/4624.html |